分公司注册核名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分公司的注册条件:
1、总公司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含分公司名称);
2、总公司有实际经营场所(含所属办事处);
3、总公司已取得从事法人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资格或者资质;
4、总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尚未完成清算工作;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其全部资产属于总公司,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合法财产与总公司的财产是分开的,在会计核算上,分公司不设独立账户,以总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用于记录、报告分公司的收支情况。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其名称前应加上“分公司”二字。
1、名称要规范
分公司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其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根据上述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而分公司在申请注册时,其名称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等字样,更不能使用“股份有限公司”等字样。
2、名称不能有同音字
分公司名称不能使用与总公司相同或近似的字词,否则就不能用分公司名称进行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核名时出现了与总公司相同或近似的字词,则可以用“分公司”来代替。但如果在核名时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就不能用分公司名称进行登记,只能用公司名称进行登记。
分公司在没有经过总公司的同意下,是不可以设立的。但如果要设立分公司,则要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办理手续,并要经过总公司的同意。公司想要设立分公司,必须先得到总公司的同意才行。
同时,公司在设立分公司时还要注意到以下几个问题:
1.分公司负责人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指定;
2.总公司委派人员不能担任分公司负责人;
3.分公司负责人不能在总公司担任法人。
3、尽量使用2个字的名字
分公司注册时,尽量使用2个字的名字。因为,如果分公司使用2个字的名字,那么在商标局上检索到的几率就会小很多,这样也可以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的几率。
在经营范围中,有很多企业会选择投资咨询、餐饮服务、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内容。但现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经营范围也在不断调整,不再像以前那么严格。现在,企业在经营中可以选择的经营范围比较广了。虽然都是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但是不同的企业也有不同的选择。例如有的企业选择餐饮服务或者食品销售等项目,而有的企业选择生产加工等项目。但是无论怎么选择,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可以去进行注册登记。
4、注意不要使用过于生僻的字
如果你想要注册的名字比较生僻,可能会让客户感觉到你的公司不是很正规,对于公司的形象也是一种伤害。而且现在很多人在注册的时候都会选择用生僻字,如果别人都不知道你的公司是做什么的,那么对于你的公司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分公司注册核名注意事项及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和流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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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能用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等
分公司一般都没有自己的名称,其名称只能由总公司在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分公司的名称不能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不得有与总公司相同或者近似的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登记中注明分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其不是真正的股东,在法律上没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一旦发生纠纷,不能以总公司为被告。
6、不能使用含有特殊含义的名称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与总公司是有区别的。所以,分公司的名称必须有“分公司”三个字,不能使用含有特殊含义的名称。另外,在企业登记注册过程中,分公司不能作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名称进行登记注册。
1.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3.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企业住所证明》。
7.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章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不能使用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名称
8、分公司名称应当由“公司名称”、“分公司所在地”和“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描述+组织形式”组成。
公司应当对分公司名称的使用作出规定,要求分公司的名称不得含有本公司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以外的内容,不得与其他公司的已登记或者正在核准或者已注册的分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10、分公司不能以个人名义注册。
11、分公司不得使用外文,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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