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怎么转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而言,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规定标准”)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上述人员虽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但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过税务登记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3、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4、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月(季)平均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销售额-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经营期内累计销售额。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这里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此外,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般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会计核算不健全,如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等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在认定后的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当然,如果您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经营期内累计销售收入已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也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哪些行业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因此,只有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才能选择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因此,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有转登记意向,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转登记手续。但是,如果该纳税人选择一般纳税人后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重新计算应纳税额。
三、如何确定一般纳税人的年销售额?
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在年应税销售额计算中,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使用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
为便利纳税人,统一增值税销售额计算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四、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何计算销售额?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在2018年内怎么继续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六、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怎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然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内有两次转登记的机会,如何把握?
也就是说,如果2018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再次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
例如:某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2018年4月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又于2019年3月办理了转登记手续。那么该次转登记后,其再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
小规模纳税人怎么转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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