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否要计提坏账准备
在现实中,企业的应收账款是按账龄来分的,账龄在一年以内的一般就不计提坏账准备了,一般账龄在一年以上的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信用减值》规定,应收款项可按账龄分别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可按应收款项余额的1%计提;一年以上的一般按应收款项余额的1%-5%计提。对于超过一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在具体实务中,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其他应收款涉及金额大、涉及主体多,因此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其是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包括:(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2)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3)其他款项。除以上几类应收账款外,企业其他应收款是否要计提坏账准备呢?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表明3年内没有履行偿还义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收回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发生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应当比照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二、其他应收款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一)该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发生信用减值;
同时,企业应当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包括客户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
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如有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单独提取坏账准备。
另外,对于非关联方企业,没有应收账款,也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四、会计处理
对于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其他应收款预期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将其差额确认为坏账损失,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时,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当其他应收款余额为负数时,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如果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正数,且预期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较小的,则应确认为坏账损失。
五、财务分析
通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结合往来单位的业务情况,分析其是否存在坏账风险。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信用减值》,资产负债表日,其他应收款余额如果超过净资产的5%,可以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与实际金额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是否要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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