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的增值税票要多久才能过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6]54号),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时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五条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必须遵守有关票据管理和领购使用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专用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固定资产,纳税人应将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扣税凭证”)的监督管理,防止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从作废之日起,已开具专用发票应当重新开具。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2、纳税人应如实填写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销售情况,并在江注有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的单行本内,根据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填开并填写蓝字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进行稽核比对后,发现有填写错误的发票,应通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作废;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且无《发票领购簿》无法作废的,方可通过稽核系统打印《稽核结果通知书》作为纳税人作废或者红冲的凭证。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1%)。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从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相应栏次。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该公告对开票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没有对开票有效期做出明确规定,只是强调“发票开具后六十日内”。对于超过开票日期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补充提供其他相关资料,而不能仅以未按时开具发票为由来认定企业开票过期。
开的增值税票要多久才能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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