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_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有哪些条件
办理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有哪些条件,如今在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代理记账这种方式来帮助企业处理财务问题。但是,对于那些初次办理代理记账业务的中小企业来说,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又存在着一些问题。接下来,就由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在目前的市场上,各种类型的企业都可以通过代理记账来完成财务工作,不过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需要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因此,为了能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到代理记账的服务,《会计法》第36条规定了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该具备的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健全的会计工作制度。
虽然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满足企业开展财务工作的需求,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规模和资金实力等原因,很难具备大量专业财务人员。所以,在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时就需要注意到其是否有满足需求的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是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这两个条件。
1、代理记账机构的主管人员、主管人员的职责
主管人员是指代理记账机构中对代理记账业务全面负责的人员,其职责主要包括:(一)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委托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二)按照委托人要求,对其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本单位的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四)对本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监督;(五)对本单位在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六)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提出会计工作处理建议;
2、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3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办理。”但是,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一)因违反《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二)因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受到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未满3年的;(三)熟悉会计业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考核合格的;(四)因从事会计工作中有良好信用记录而未被限制从业的。”
3、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体现在其是否拥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这一方面。而在这个方面,代理记账机构的要求就会更加严格一些。因为代理记账业务是一种服务性行业,是为了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而提供服务的。如果没有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那么就意味着代理记账机构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会计工作,而不能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
所以,在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时,除了要看其是否具备《会计法》第36条规定的条件外,还要看其是否拥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这一方面。只有获得了这些证书之后,才能说明其具备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4、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以上所提到的条件中,笔者认为第三条中的“有健全的会计工作制度”是最为重要的,因为这是企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要遵守和执行的制度。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因为规模小、资金有限等原因,往往不能聘请到足够多的专职从业人员,所以,就必须要注意到其是否具备了健全的会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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