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出口退税,有没有电子口岸系统直接申报?
出口退税申报方式主要分为三种:出口收汇直接申报、出口未收汇先申报、免退税申报,一般贸易出口采用第三种方式,对一般贸易的退税申报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直接申报(简称“电子口岸报关”),另一种是采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直接申报(简称“免抵退税申报”)。
先来看一下电子口岸报关是什么?
电子口岸报关,即以报关地海关为通关口岸的进出口货物通关、外汇核销、税款征收、货物监管、数据统计和信息交换的自动化处理系统。是进出口企业和个人办理通关业务以及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联网管理的重要基础设施。
电子口岸报关的作用:
1.为出口企业提供通关服务,提高进出口效率。
2.为出口企业提供货物收汇、结汇服务。
3.对海关核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和信息交换。
4.为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电子口岸网络系统和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平台。
5.为国家税务总局提供货物退运信息查询服务。
6.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其他服务和信息。
一、如何办理电子口岸报关?
第一步:海关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然后打印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第二步:去银行开一个银行账户,用于外汇收支。
第三步:完成进出口报关的电子商务系统录入工作,该工作必须由报关企业自行完成。报关企业可向报关行购买电子口岸数据采集软件。
第五步:根据电子口岸数据采集软件的提示进行数据采集工作,并在海关放行后,将数据传输至海关的电子口岸系统,海关监管放行后,将数据传输至外汇管理部门。
第六步:完成上述操作后,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如果企业选择的是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合作企业提供的代理报关服务,那么只需要准备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即可办理电子口岸报关。
二、如何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汇并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税汇总表》(见附件2),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抵退税及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
(三)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
2.《已退(免)税货物资料清单》。
三、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注意的事项
(1)电子口岸报关时,出口企业的报关单数据必须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一致。
(2)出口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出口申报退(免)税时提供,且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相互对应。
(3)出口企业在申报免抵退税时,出口报关单上的商品编码应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编码一致。
(4)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的情况下,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先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再申报免抵退税。
(5)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应提供《已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其中应退税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6)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需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