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企业未分配利润能否直接转增实收资本?是否需缴纳20%个税?
1.甲公司未分配利润200万元,其中50万元是留存收益,另200万元是资本公积。甲公司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接受捐赠的资产。”
2.甲公司以未分配利润2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规定,“第十五条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股权转让人转移股权所收取的对价总额,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因此,甲公司将未分配利润200万元直接转增实收资本,不属于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不属于股权转让收入。
3.乙公司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所得时。
一是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当按照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应纳税款。
二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是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自行申报,缴纳应纳税款。
因此,乙公司取得未分配利润2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时,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应纳税款。
4.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需要缴纳20%个税吗?
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二、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二是纳税人有两处以上的,合并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4.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投资者个人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待遇,应先从原任职单位取得对该投资者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税收抵免凭证,再由投资者依所取得的税收抵免凭证确定其实际收入额,并据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文件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原任职单位,是指该个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原任职单位所取得的待遇,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取得的各项经济利益,均应计入该个人在原任职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
1.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贷:未分配利润
三是个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税收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
4.乙公司可以享受一次性的税收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第十五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期届满,转让方企业未实现转让收益;(二)承受方企业未实现承受方所得额。”
5.企业股东甲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以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