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公司如何注销 流程及程序详解
公司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因不经营、不需要继续经营、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经营活动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终止其市场主体资格的过程。
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一、成立清算小组
二、公告,公示45天
三、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工作。
四、注销税务,注销工商
五、注销公司印章(公章、私章、财务章等)。
六、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及工商注销。
七、到主管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及所有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
八、最后到社保局办理社保注销手续以及所有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九、最后到国税局进行税务登记及所有许可证的注销。
一、清算小组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企业,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企业财产
2、清理企业债权、债务
3、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4、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6、代表企业出席民事诉讼活动,依法作出决议或决定
7、对企业法人解散、清算或被撤销等作出处理
8、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其他事宜
清算程序: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后,应当由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公司自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公示45天
1、召开债权人会议。经全体或部分股东(或投资人)会议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而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股东会决议(由全体或部分股东签字);
(2)公司清算报告;
(3)报纸公告;
(4)清税申报表。
2、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但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售或出租。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营地的《场地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企业,还应提交合并、分立的证明文件。
三、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工作
2、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注销税务,注销工商
1.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2.国地税正副本原件,去国地税报道,并进行税务注销。
3.社保注销,带上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去社保局办理社保注销手续。
4.所有印章都要进行备案,包括公章和财务章。
5.到开户行进行银行账户注销,需要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和法人章,去开户行办理银行基本户注销。
6.最后到公司注册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印章备案。